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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校后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5-11 】

(每日流程图)

一、返校后注意事项

(一)适应校园封闭式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家长及无关人员不得进校。

1.中高职走读生凭走读出入卡进出校园。注意:走读出入卡请妥善保管,填写完整、贴好照片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齐至学生处盖钢印,无钢印则无效。

2.中职非走读生:

因考虑中职学生年龄小,且大部分是本地人。中职非走读生双休日、假期可凭住校生出入卡进出校园。注意:住校生出入卡请妥善保管,填写完整、贴好照片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齐至学生处盖钢印,无钢印则无效。

其他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校园,确有特殊情况要外出,须严格履行外出审批请、销假手续。注意:请假单点击阅读全文下载。特殊时期请假,需要班主任签字、系里盖公章,不含公章则无效。

3.高职非走读生

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校园,确有特殊情况要外出,须严格履行外出审批请、销假手续。注意:请假单点击阅读全文下载。特殊时期请假,需要辅导员签字、系里盖公章,不含公章则无效。

(二)适应公寓封闭式管理

遵守学校公寓管理制度、非本公寓学生不得进入,不允许互相之间串宿舍,保持宿舍每天通风2次以上,宿舍内严禁养宠物。

(三)坚持每日晨午晚检、钉钉打卡

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体温检测,晨(出)、中午(入)、晚上(入)宿舍一律测温,按时钉钉打卡,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四)注意出行、就餐安全

尽量减少走出宿舍的次数,坚持做到走出宿舍必戴口罩,不组织、不参加任何聚集性的体育锻炼、文体活动、聚会就餐等;遵守学校快递管理,减少拿快递次数。

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错峰就餐,进入食堂需要佩戴口罩,提倡自备餐具,建议打包回宿舍食用。如选择在食堂就餐,请保持每人1米以上的距离,禁止面对面就餐。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点外卖,外卖不允许进入校园。

(五)错时错峰开展教学活动

为避免大量学生同时段聚集在教学楼、餐厅等场所,各班级学生每天上课不得超过6节课。2019级学生上午上课时间段为7:40—10:50,每节课40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下午上课时间为14:00—15:30,每节课40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其余年级学生上午上课时间段为8:30—11:40,每节课40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下午上课时间为14:50—16:20,每节课40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周六上课可参照上述作息时间表。

(六)毕业班学生积欠补考

5月20日-22日开展2020届高职毕业班学生积欠补考,具体安排如下:

1. 本次考试的科目为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采取重修形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5月20日开展公共课补考。上午的考试科目是数学、政治,下午的考试科目是英语、计算机、语文、体育。

3. 5月21日-22日各系开展专业课补考。考试日程安排及具体实施由各系负责。

(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疫情防控期间,在校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得在网络发表虚假信息,不瞒报、迟报、漏报、错报健康管理信息。

二、应急处理

(一)安康码颜色异常处置

学生所持“安康码”为红码、黄码,不符合返校条件,一律劝返。

如是误打卡导致的颜色异常,处理办法请看下图。颜色正常后,方可进校。

(二)学生测温异常处置

体温异常学生(额温≥36.8℃,腋温≥37.3℃),学校将专车送往定点医院。

(三)心理不适处置

返校后如自我感觉有心理不适和烦躁焦虑抑郁情绪,要及时与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沟通,做好自我心理调适。

返校后遇到任何心理问题可以联系

1.学院心理咨询预约电话:0555-2765498;

2.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线上咨询:648586693(戴老师)、2831385941(鲁老师);

3.马鞍山市心理援助热线:0555-3109191;

4.安徽省心理学会战疫心理服务平台心理援助预约二维码:

5.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违纪行为处置

如出现隐瞒、谎报、漏报等违纪行为,将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科普

问题:瞒报疫区接触史及相关症状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注:新冠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