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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12-01 】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现象。

2.学习勤奋刻苦,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优良且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早操(出操率90%以上)和课外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4.热爱劳动、讲究卫生,能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能认真搞好宿舍卫生值日,个人卫生值日成绩良好以上。

第三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和对象

1.特等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2000元(每班不得超过1个名额),用于奖励各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即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90分。(选修课考核成绩各科均达到90分,但不计入总分内计算)。

2.一等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1000元,占参评学生人数的5%,用于奖励各方面较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即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10%,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85分。(选修课考核成绩各科均达到85分,但不计入总分内计算)。

3.二等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600元,占参评学生人数的10%,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即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25%,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80分(选修课考核成绩各科均达到80分,但不计入总分内计算)。

4.三等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300元,占参评学生人数的15%,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较好,学习成绩良好,即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40%,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75分(选修课考核成绩各科均达到75分,但不计入总分内计算)。

第四条 单项优秀奖学金的种类、奖励金额和奖励对象

一、英语单科优秀奖。奖金100/人,用于奖励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以上(425)非英语专业学生。

二、学习、科技等竞赛优胜奖。用于奖励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科技竞赛和学习竞赛中获奖者。具体为:

 级:一等8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国家级: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三、文体竞赛优胜奖。对积极参加各项文体竞赛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根据参赛级别和获奖等级给予奖励。对代表学院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各种文体竞赛并获得名次的学生,由学院根据情况给予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为:

(一)体育类:

 级:第一名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50元,第四名200元,第五名150元,第六、七、八名100元;

国家级: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五、六名200元,第七、八名150元;

(二)文娱类:

 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注:学习、科技、文体等竞赛优胜奖集体类:用于奖励代表学院在国家、省级的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各类赛事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团体前三名、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的学生集体。

 级:一等1600元,二等1200元,三等800元;

国家级:一等2000元,二等1600元,三等1000元;)

四、实习优秀奖。每人200元,占参评学生人数的20%。用于奖励毕业学年度无理论课程成绩的实习优秀学生(实习企业评分占40%,指导教师评分20%,辅导员评分占40%)。

五、优秀论文奖。用于奖励专业学术论文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学院名义公开发表并且是第一作者的学生。奖励标准为省级500/篇、国家级800/篇、国家级重点期刊1000/篇。

六、发明创造奖。用于奖励获得专利权的学生。发明专利每项奖励1500元,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每项奖励1000元。

第五条 奖学金评定的有关规定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同项目的单项奖学金可以兼得,同一项目的单项奖学金就高不就低。各类单项奖学金申报者凭奖学金评定学年获得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原件和复印件、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申报单项奖学金。

二、在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过程中,对符合特、一、二等奖学金条件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在班级按比例择高产生;对符合三等奖学金条件的学生,根据学年综合测评在本班中的排名,择高产生。

注:学年平均学分绩计算公式为:学年平均学分绩=∑(课程学期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三、在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时,学年平均学分绩的计算包括所有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体育课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不计入总分,体育课免试学生体育课成绩视为合格)。

四、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校内奖学金。

五、由政府部门主办,由学院选派、并以学院名义报名参加有明确工种的专业技能竞赛由院实验实训中心组织评审和奖励。


第六条 奖学金的评定时间、程序和发放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优秀奖学金,在学年综合测评基础上,每学年评定一次,原则上9月底评审完毕。转专业的学生,不参加转专业所在学年度的评优评奖。毕业班学生只评定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减半),在毕业学年的第二学期评审完毕。毕业学年没有理论课程成绩的班级参加实习优秀奖的评选,不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在评定前,各班级要对学生平时的考勤情况、遵守纪律及学习成绩进行统计公布,在此基础上由学生个人向班级申报,辅导员组织召开班会进行交流总结,班级初评小组按规定条件提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认真填写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评奖申报系评审小组。

三、系评审小组对班级提出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查,根据评选比例和有关规定确定各等级获奖名单,在听取任课教师和同学意见的基础上,评定后报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四、学院将学生评优评奖名单张榜公布,并在张榜公布后的三天之内,接受投诉。投诉者要写清真实姓名、所在班级,把意见送交学院调查处理。

五、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学院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高职学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院学〔20221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