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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就业见习政策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6-13 】

见习基地:各类企业(含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

见习对象: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拿到毕业证)、16-24周岁登记的失业青年。

见习期限:3-12月

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见习基地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由见习基地先行垫付发放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见习补贴,见习基地再按规定向人社部门提出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见习单位给予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人均1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见习财政补贴:见习人员上满三个月以上(无用工备案记录和社保记录)可享受财政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每人100元意外险(一次性)、200元指导费(一次性)给予见习单位。

咨询电话:0555-8323292

地点:马鞍山经开区银塘中路917号29栋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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