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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3-11 】

各系:

近期,国内多省相继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并外溢趋势,我省安庆市、宿州市也相继发生省外疫情关联病例。为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

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和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学生需每天进行晨(8:00前)、午(14:30前)、晚(19:30前)3次体温检测。若发现体温异常,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向辅导员和校医报告。故意不报、瞒报、错报、误报、漏报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传染事故的,从重从严处分。

二、严格落实请假制度

各系要对学生的请假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学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要求学生非必要不出校不出市,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所有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马(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期在内),若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校园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审批后,方可离校。返校销假时需详细报告个人出行轨迹、接触人员情况和本人健康状况,出市学生返马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待各系审核通过后方可返校。未经各系批准,擅自离开学校的,依据学生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传染事故的,从重从严处分。

三、加强重点人群排查

各系要严格按照学院有关通知要求排查涉及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学生等名单,加强重点人员轨迹管理,对排查到的重点人群要及时准确上报。通过电话或微信、宿舍走访、班级摸排等方式,落实“晚点名”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每日学生在校和外出情况,对本单位学生情况做到数据清、底数明、无遗漏。如出现学生个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漏报、迟报、瞒报,将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四、强化卫生健康教育活动

各系要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卫生意识,落实每日寝室卫生值日制度,寝室卫生要定期清扫,垃圾要按时清除,保持宿舍通风和清洁;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员交往和聚集;要教育引导学生做好自我防护,注重个人卫生。

五、 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工作

各系及时与隔离学生开展线上心理支持,实施心理关爱和援助,确保学生隔离期间调适心理服务“不断线”,保障隔离学生的心理健康,免除他们的不良情绪。



                                      学生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