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和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反馈2023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情况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就业统计,严格就业统计纪律,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现就我院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和核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近期,教育部将会同国家统计局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开展专项核查,联系毕业生本人及用人单位核实就业情况,并与全口径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各系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全面自查,确保统计数据的规范、真实、准确。
1.各系自查。即日起至7月3日,各系对本系就业数据开展全面自查,严格把关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对有问题的数据及时纠正,及时维护好就业管理系统相关信息,自查发现的问题报备至学生处(邮箱:472143847@qq.com)。
2.学院抽查。7月4日至7月7日,学院重点对灵活就业数据、学生通过就业管理系统反馈异常的就业数据进行抽查。
3.省级核查。省教育厅对全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核查,重点核实各类举报线索、灵活就业数据、学生通过就业管理系统反馈异常的就业数据,核查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4.第三方核查及教育部专项核查。教育部将委托国家统计局及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国范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覆盖所有省份高校,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二、明确目标,严格纪律
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系、各毕业班辅导员要对《就业协议书》《就业劳动合同》《就业证明函》严格把关,确保就业真实。
2.规范做好毕业生去向登记。各系、各毕业班辅导员要引导毕业生使用全国登记系统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对变更就业单位的,要及时更新并重新提供就业材料。
3.要严格遵守签约、统计“四不准”制度和“三不得”要求。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中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内容必须齐全、真实。
4.学生处将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对各系提交的就业材料进行复核。学院将各系就业工作真实性作为2023年就业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四不准”“三不得”要求,抓就业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将视情严肃查处追责。
附件:2023届毕业班辅导员就业统计自查自纠工作清单
学生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