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有效防范校园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建设“无诈校园”,现开展“防范电信诈骗 共建无诈校园”主题活动,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一、开展时间:4月17日-4月22日
二、开展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开展
三、授课人:班级辅导员、班主任
四、内容提纲: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利用典型电信诈骗案例,组织开展专题宣传警示教育。明确告知学生出租、出借、买卖个人手机卡、银行卡的风险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学生不参与电信诈骗;同时增强学生防骗、识骗、拒骗意识和能力,不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点开陌生链接,不透露自己及家人信息,不向陌生人、陌生账户转账,不贪图小便宜,不参与和组织团购优惠返现、刷单返现、扫码赠品等活动。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思想素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攀比消费、盲目消费的不良风气;强化法治教育,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防电信诈骗纳入日常安全教育,确保防电信诈骗、进课堂、进头脑,提高防范能力。
2、开展排查整治活动。要常态化对在校学生开展涉电信诈骗风险隐患大排查,组织排查学生出租、出借、买卖个人手机卡、银行卡情况和受到电信诈骗的线索。要对排查出的电信诈骗风险隐患认真进行登记,积极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出租、出借、买卖学生手机卡的,要督促学生主动向辅导员、班主任说明情况,积极提供线索;能收回的,坚决收回;不能收回的,到电信部门予以注销。发现有学生受到电信诈骗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帮助学生及时止付挽损。
3、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学生的姓名、身份证、电话、家庭住址、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非因学习、生活和工作需要,其他任何人和组织无权获得。对因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收集学生个人信息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按要求和程序收集、保管及使用,不得擅自扩散和变更用途。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保护个人信息,做到个人信息不外泄;坚决拒绝他人租借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卡、银行卡,不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办手机卡、银行卡等,确保自身安全。要坚持非必要不开卡、自愿开卡的原则,指导学生审慎开卡,不得强制学生开卡。
4.强化家校社联动。引导家长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要关注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和健全人格的养成,同时履行好监护责任,强化对学生身份证和手机卡、银行卡使用情况的监管,时时掌握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异常状况,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学院将加强与政法、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密切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教育活动开展后,请各系将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需附高清精彩图片3张),请以系部为单位于4月23日前将总结电子材料报送至472143847@qq.com邮箱。
附件1:校园防骗教育(PPT另附)
学生处
2024年4月17日